中心所属各单位、各处室:
据湖州装饰网了解到,湖州市为加快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,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,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《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》(建金服函(2017)23号)的要求,2017年7月1日起,全国所有中心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《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》要求,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。市公积金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顺利通过前阶段操作测试,现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用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全面通过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。中心业务系统已上线异地转移接续平台,今后所有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都应通过该平台办理。
二、完善相关信息。中心作为转入地,要求申请人提供原单位名称和公积金帐户、当地公积金中心全称和转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,方便业务及时办理完成;中心作为转出地,需要确保职工是封存状态,且无欠缴、被法院冻结以及公积金贷款等情况,职工及本人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,可提取全部账户余额冲还公积金贷款,如已申请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,转移后参照异地贷款发放规定。
三、落实专人,做好相关的对接工作。新平台启用后,做好新旧转移业务的交接工作,并对使用中产生的新问题及时向市中心归集处反馈。(新闻来源: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