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住湖城赞成学士府的李女士向湖州装修网打去电话,反映她因为缓交物业费,竟然被物业拒绝进入车库停车。“物业费的收取应该给我们一段缓冲时间,哪能这么急呢?”李女士向湖州装修网抱怨说。
据湖州装修网了解,李女士是去年8月拿到赞成学士府的房子,然后开始装修,一直没有住人。而且她2015年的物业费已经交清,时间是至15年12月31日止。但当李女士在16年到学士府的家中时,小区保安却告知,她没有交2016年的物业费,小区的地下车库已经禁止她的车进入。因为学士府的车库使用的是电子控制门锁,是和物业的系统联系在一起的,所有业主的缴费情况都存在该系统中,因此,李女士在还没有缴费的情况下,就被该系统认定为拒绝进入。
“物业费我当然会交,但也没有收的这么急的?刚到期,第二天就不能用了,哪有这样的?”李女士对物业的做法表示不满。她和物业进行交涉后,对方也只是让她赶快缴费。
湖州装修网就此向该物业公司进行了了解。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湖州装修网,根据物业与业主的协议,业主确实需要在到期当日就交清下一年的物业费,然后才能正常使用小区设施。
但物业费的收取是否太急了呢?当湖州装修网将李女士的要求向物业反映时,他们表示会根据李女士的情况进行研究,如果她确实会缴纳物业费,他们表示会适当给李女士延期。
就此事,湖州装修网向有关法律人士也进行了咨询。他们表示,物业没有权力禁止业主使用已经购买的车位,这属于侵犯业主的权利,物业应选择合适的方法与业主进行沟通,协商解决问题。同时,业主也有依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义务。
湖州装修业主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情,物业和业主好像都不太对,如果是你,你会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