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强制收取保证金、保证金逾期不退、擅自用保证金冲抵物业费等情况仍屡见不鲜。近日,湖州装修公司小编通过市民张先生了解到,反映装修前缴纳的装修保证金至今未退,他向物业咨询得知部分保证金需抵扣垃圾清运费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跟湖州装修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去年,张先生在湖城天河理想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。今年3月初,根据物业公司的要求,他缴纳了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后,才拿到了新房钥匙。于6月完成装修,并搬迁入住。入住后,他找到物业要求退款,却被告知无法全额退款,需扣除600元建筑垃圾清运费。
对于物业给出的说法,张先生表示无法接受。据他介绍,缴纳保证金时,协议上明确写明在房屋主体、框架不改动,不影响房屋质量的情况下,这笔装修保证金会如数退还给业主,并没有提及有关清运费的内容。“我们的建筑垃圾叫车拉走的,并没有让物业清运。”他表示。
为此,湖州装修网小编联系到天河理想城物业公司中奥物业,负责人周经理告诉湖州装修网小编,装修保证金和清运费将分开处理。如果装修过程中没有对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造成损坏的,在装修完毕验收后全额退还。对于收取清运费,周经理表示,公司有相关的现场图片记录,业主可以前往物业公司核实。
今天上午,湖州装修公司小编就此向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咨询,据一位沈姓工作人员介绍,根据《湖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二十五条,对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车辆停泊服务、装修装饰垃圾清运、代办服务和其他特约服务等收费,按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;价格主管部门未作规定的,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。
像张先生的遇到的情况,应该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办理,并签订相应的书面合约。“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提供相关的凭证,无权向业主收取相应的费用。”她还表示,业主可以通过市民热线投诉举报,市物价局相关科室将核实情况并处理。
你怎么看待这件事呢?给张先生出个小小的建议。这千元保证金起纠纷的事件,估计还会持续的,因为物业和业主都护持己见,谁也不让谁,这该怎么办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