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主因装修验收草率受损失还惹上官司
大渡口的刘先生6月接了新房,随后找装修公司按照其想法进行了装修。装修完毕后,他匆忙查看了现场就签了验收合同,后来入住时才发现装修问题很多,并因此拒付2万元的装修尾款,结果被装修公司起诉。
昨日,记者从大渡口区法院获悉,经调解,刘先生支付给装修公司1.5万元尾款。
粗心大意
装修后匆忙签验收合同
去年,29岁的刘先生在大渡口买了一套建面55平方米的小区房作为结婚用。今年6月,他接房后找来一家公司进行装修。由于该房用于结婚,刘先生对于房屋的装修设计格外上心,全程参与装修设计。
设计图出炉后,经过讨价还价,刘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5万元的装修合同,并约定:刘先生先期支付3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购买材料的款项,待装修完毕验收后再行支付余下的2万元尾款。
时间到了8月,房屋装修完毕,装修公司打电话喊刘先生验收。由于准备结婚宴席等各种事宜,忙得团团转的刘先生和老婆匆匆赶到新房看了一下,感觉没有什么问题,然后就在装修人员的要求下签了验收合同。
发现问题
房主拒付尾款成为被告
8月底,刘先生购买的家具和电器都已搬进了新居,他也与老婆办完了婚礼,终于歇下来的刘先生这才仔细查看新家,这一查就发现了问题,不仅米黄色的天花板出现了色差,而且客厅和卧室的木地板也不平整,有几块木地板甚至已经变形上翘,厨房的窗户也不易关闭,必须用力扣合。
发现装修问题如此之多,在装修公司上门讨要尾款时,刘先生拒绝支付,要求对方把新房的问题解决完才肯支付尾款。
不过,刘先生的要求遭到了装修公司拒绝,装修公司方面表示,刘先生既然已经签了验收合同,就证明房屋的装修过关了,即使有一些装修瑕疵,刘先生也要先付尾款后再派人进行修补工作。
因刘先生坚持先整改后付钱,装修公司在9月将其告到了法院。“我当时忙于结婚的事,没有仔细查看就签了验收合同,但这房屋的装修明显有质量问题,我怎么可能付尾款?”日前,法院开庭审理该案,刘先生在法庭上告诉法官。作为原告的装修公司则一口认定,既然刘先生对新房装修进行了验收,刘先生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尾款。
经过法官调解,刘先生最终与装修公司各退让一步,刘先生同意支付1.5万元给装修公司。
律师提醒
验收系重要法律行为 需慎重签字
昨日,重庆江北锦扬律师事务所倪世钧律师介绍,验收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行为,消费者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时,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或赶时间而不注意装修细节,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也应仔细约定每条条款,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。在装修过程中,消费者最好经常前往装修现场实施检验查看,以便及时发现一些隐蔽的问题并加以解决,不要等到装修完后匆忙大意签下验收合格的合同或单据,一旦出了问题就很麻烦。
倪世钧律师提醒广大市民,“验收时必须认真查看,一旦在验收单上签字进行了确认,只要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没有违背国家强制性的装修规范,消费者就必须要为自己的签字负责,即使发现存在装修质量问题,起诉也可能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”。
本文转载自:华龙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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